绵政采招(2010)25号“特种、专业汽车和钢气瓶”项目
2010-04-02 10:33:00来源:作者:
招标编号:绵政采招(2010)25号
公告日期:2010年4月2日15时48分
行政区划:绵阳市
采购包个数:1个
采购人:绵阳市环卫处
委托招标单位/采购中介机构名称: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包号:1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绵阳市环卫处
包的描述:特种、专业汽车和钢气瓶一批(详见招标文件)。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自2010年4月2日至2010年4月9日9:00- 17:00
标书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投标截止日期:2010年4月21日13时30分
开标日期:2010年4月21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大厅
联系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绵阳市环卫处
地址:绵阳市城区内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2352203
采购机构: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安昌路35号
邮编:621000
联系人:李先生(项目咨询),杨先生(文件购买)
联系电话:(0816)2240722(项目咨询),2347112(文件购买)
传真:(0816)2335356
其它内容:
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下达的采购计划,拟对绵阳市环卫处“特种、专业汽车和钢气瓶”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MYZC招(2010)25号
二、招标项目:特种、专业汽车和钢气瓶
三、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特种、专业汽车和钢气瓶一批(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新办企业不提供,但须提供验资报告);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国家相关职能部门规定的其他要求;
6、第四章具体要求;
六、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0年4月2日至2010年4月9日9:00- 17:00在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12号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0年4月21日13: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大厅。
十、本投标邀请在绵阳政府采购网及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采购人:绵阳市环卫处
地址:绵阳市城区内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2352203
十二、采购机构: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安昌路35号
邮编:621000
联系人:李先生(项目咨询),杨先生(文件购买)
联系电话:(0816)2240722(项目咨询),2347112(文件购买)
传真:(0816)2335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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