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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车、牵引车可享受以旧换新补贴

发布时间:2010-04-08 09:14:49来源:中国商用汽车网作者:佚名

  近日,有读者表示对《关于调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补贴标准的具体事项存疑。为了给有同样疑惑的广大读者解答这一问题,记者就以旧换新车型划分及补贴金额等具体事项详细咨询了辽宁省锦州市金属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丁庆奎。

  就专用车能否享受以旧换新补贴的问题,丁庆奎解释说:“工程自卸车、混凝土搅拌车和牵引车都能够申请以旧换新补贴,其中混凝土搅拌车和牵引车被归类为专项作业车类别。”据他介绍,微、轻、中、重型载货车的补贴标准主要依据吨位计算;微、小、中、重型载客车的补贴标准主要依据座位数来计算。

  载重量低于1.8吨的微型载货车,享受补贴6000元;载重量在1.8~6吨(包含6吨)的轻型载货车,享受补贴9000元;载重量在6~14吨(包含14吨)的中型载货车,享受补贴13000元;载重量超过14吨以上的重型载货车,享受补贴18000元。

  核定载客人数小于9座的微型载客车(不包含轿车),每辆补贴5000元;核定载客人数9~19座(包含19座)的小型载客车,每辆补贴7000元;核定载客人数19~39座(包含39座)的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1000元;核定载客人数超过40座(包含40座)的重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8000元。另外,专项作业车类别申请报废补贴,标准为每辆补贴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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