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国际机场驱鸟车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0-01-08 11:37:15来源:作者: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动力场道部驱鸟车采购项目的货物供应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接受合格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动力场道部驱鸟车采购项目。
1.2项目地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
1.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4采购内容:驱鸟车采购项目的货物供应及相关服务。
驱鸟车2台(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5交货地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招标人指定的地点交货;
1.6交货时间:按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的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
2.2投标人必须具有改装车辆的经营权,并提供车辆改装厂家对其投标产品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的承诺(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
2.3投标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仍在被处罚期内。
2.4本次招标不接纳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3.投标报名时,请提交:
3.1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证明。
4.招标文件发售
4.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10年1月7日起至2010年1月25日9∶00至11∶30,14∶00至16∶30(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首层大厅),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现金)300元/套,文件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附50元,汇款后请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齐来款后即按其提供的地址办理邮递,但不对邮递过程及结果负责)。
4.4收款单位开户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广东发展银行越华路支行;
开户帐号:121802-516-01-0000921
4.5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只有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者方可参与投标)。
4.6第一次公告时已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若继续参加本项目第二次的投标,须重新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收取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5.1投标文件收取时间:2010年1月28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1月2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二层213室)。
6.开标时间和地点:
6.1开标时间:2010年1月2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二层213室)。
6.3其他事项: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只有2名时,直接对两家投标人进行开标和评标;当投标人不足2名时,招标人依法进行下一阶段工作。
7.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查询:
招标人: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504室)
邮政编码:510470
邮政编码:510030
电话:(0086)020-36062743
电话:020-62791504
传真:(0086)020-36062790
传真:020-83335956
联系人:耿工、潘工
联系人:林晓娜
E-MAIL:lemonlxn@163.com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0年1月7日
阅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