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消防抢险救援车辆及装备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2010-01-08 11:44:32来源:作者:
南充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南充市财政局的委托,拟对南充市消防抢险救援车辆及装备政府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NCTC09N030
二、招标项目:南充市消防抢险救援车辆及装备政府采购
三、资金来源:财政安排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南充市消防抢险救援车辆及装备(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单位,注册资金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
2、投标人在2008年——2009年四川消防、地震行业中类似销售业绩不少于三个(含三个,须提供销售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
3、带※的产品投标人需具有生产制造商或进口产品国内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证书。
六、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0年1月8日至2010年1月15日9:00- 17:30(节假日除外)在南充市市政府新区二号楼市政府采购中心407室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公司法人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上述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负责人,如不是企业法人代表,还需携带法人委托书。上述要求和证件要同时具备。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0年1月28日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地点:南充市市政府新区二号楼二楼会议室。
十一、本次政府采购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二、招标人:南充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南充市市政府新区二号楼
邮编:637000
联系人:杜女士
联系电话:0817-2221768(FAX)
二○一○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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