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华陈家港发电有限公司消防车设备招标
2010-01-20 12:42:59来源:作者:
受江苏国华陈家港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江苏国华陈家港发电有限公司消防车设备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项目名称:江苏国华陈家港发电有限公司消防车设备招标
2、招标范围:660MW燃煤超超临界机组消防车2辆。
投标人只能对本项目的全部货物进行投标,不可以选择其中部分货物进行投标。
3、资金来源:本工程由中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设,各方出资比例分别为55%、45%。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0%,其余80%由融资解决。
4、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国家认可的消防车辆设计、制造、销售相关资质和能力;
(3)具有销售、设计、制造与招标消防车相同车辆20辆以上,2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4)申请人在近五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申请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投标方案若采用国外技术支持,国外技术支持方的资质应符合以上规定的要求。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与国外技术支持方的合作合同/协议的复印件(或技术转让合同/协议的复印件)。
(6)除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联合体标。
5、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联系人及注意事项:
(1)投标人的基本信息:包括拟投标设备名称和包号、法人代表授权书、联系人名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2)资格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质量保证体系、生产许可证、国家和江苏省的各种检测报告(如有)、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投标必须出具)。
(3)业绩证明:合同的首末签字页及供货清单、业主单位出具的供货业绩良好的证明材料(数量应满足各包货物的最低要求)。
(4)接受资审资料和购买标书时间:2010年1月18日至2010年1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的节假日除外)。
6、招标文件的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联系人:周梦 于洋
电话:010-59893732 88205060
传真:010-88205605
手机:13691412393
邮箱:zhou.mengb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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